我们AA的,是外出吃饭。
可是结婚五年,我们在外面吃饭的次数——
我仔细回忆了一下。
不超过二十次。
每次都是她选的餐厅,人均三四百。
每次都是各付各的。
然后呢?
然后她买包、买衣服、做医美,用的都是我的信用卡。
我还以为我们是AA。
我还以为她“经济独立”。
我还以为离婚的时候她净身出户是愧疚。
。
我睁开眼,给陈阳发了条消息:你说得对。我被她骗了五年。
陈阳秒回:现在怎么办?
我:不知道。
陈阳:报警?
我想了想:贷款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的,人脸识别是我刷的。从法律上说,这些债务都是我的。
陈阳:那她就这么算了?
我看着手机屏幕,没说话。
她就这么算了?
187万。
五年青春。
我的征信毁了。
我的积蓄没了。
房子车子背着巨额贷款,卖了都不一定够还。
而她,净净,带着新欢,开始新生活。
凭什么?
我把那二十几页账单叠好,放进包里。
然后站起来,走出银行。
外面阳光很好。
我站在路边,忽然想起第一次见苏婉的场景。
那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。
她穿一条白裙子,笑起来很甜。
她说她喜欢我这种“老实人”。
老实人。
呵。
我现在终于知道,在她眼里,“老实人”是什么意思了。
3.
晚上,我把所有的账单铺在床上。
一张一张看。
越看越心惊。
我打开手机银行,查了一下房贷和车贷的详情。
房贷的账户里,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。
车贷也是。
我又查了房产证。
房产证上,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。
当初买房的时候,苏婉说不用加她的名字。
“我不在乎这些。”她说,“咱们之间还分什么你的我的?”
我当时还挺感动。
现在我才知道——
她不加名字,是因为她本不想要这套房。
她要的是房贷。
让我背着房贷,她用我的征信去办信用卡。
我又查了车的登记信息。
也是我的名字。
苏婉的名下,什么都没有。
净净。
我把这几年的转账记录全都导了出来。
微信的、支付宝的、银行卡的。
然后我发现了一件事。
苏婉每个月的工资,23000,准时到账。
但是到账之后,她会立刻转走一大半。
转到一个叫“账户”的地方。
每个月15000到20000不等。
我算了一下,五年下来,她转走了大概100万。
这100万,去哪了?
我不知道。
因为那个“账户”不是我能查的。
但我可以肯定一件事——
这100万,肯定没有花在我们的家庭上。
我和苏婉的AA,是这样的:
房租——房贷8600,我出。
车——车贷4300,我出。
水电物业——一个月大概800,我出。
买菜做饭——一个月大概2000,我出。
用品——一个月大概500,我出。
外出吃饭——AA,一个月大概一两次,人均三四百。
所以,我每个月的固定支出是16200左右,外加偶尔的A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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