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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是“不想给我”。

2016年,姐姐生孩子。

妈妈二话不说,坐火车去北京,伺候月子两个月。

姐夫的妈妈也在,但妈妈说:“我不放心,我得亲自照顾。”

2018年,我生孩子。

我给妈妈打电话,问她能不能来帮忙。

妈妈说:“你婆婆不是在吗?我就不去了,来回太折腾。”

我说:“妈,我婆婆身体不好,我想让你来。”

妈妈沉默了几秒,说:“那你让你姐帮你找个月嫂吧。”

最后,月嫂没找成。

我婆婆强撑着照顾了我一个月,累出了一场病。

而妈妈,自始至终没来过一天。

后来姐姐跟我说:“妈年纪大了,来回跑不动了,你别怪她。”

我没说话。

妈去北京伺候姐姐月子的时候,已经61岁了。

来我这儿只有两个小时车程,她63岁,“跑不动了”。

我不怪她。

我只是记住了。

2019年开始,妈妈身体不好,三天两头往医院跑。

姐姐在北京,工作忙,走不开。

于是,陪妈妈看病的事,落在了我头上。

每周至少两次,有时候一周三次四次。

挂号、排队、取药、做检查。

还要听她唠叨:“哎,你姐要是在就好了,她认识人。”

我请假,扣工资,升职机会一次次擦肩而过。

领导找我谈话:“小周,你的业务能力没问题,但你最近请假太多了。”

我说:“对不起,我妈生病了。”

领导叹了口气,没再说什么。

那年年底,公司有个主管岗位空出来。

论资历、论能力,我都是第一人选。

最后,给了另一个同事。

因为“她更稳定”。

我算了一笔账。

从2019年到2023年,我请假扣的工资,加上错过的升职加薪,保守估计,损失了15万。

姐姐呢?

她说“我出钱你出力”。

4年里,她给妈妈转过3次钱,一共2万块。

2万块,换我4年的时间、精力、职业发展。

这笔账,怎么算?

不算了。

反正在这个家里,我的付出从来不值钱。

还有一件事,我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过。

2020年,我给妈妈买了一件羊绒大衣。

花了3800,是我两个月的衣服预算。

妈妈收到的时候,摸了摸料子,说:“挺好的,暖和。”

过年的时候,我回家,发现那件大衣不见了。

我问妈妈:“我给您买的大衣呢?”

妈妈愣了一下:“哦,那件啊。你姐过年回来,看上了,我就给她了。”

“给她了?”

“你姐在北京,冷。你不是还有别的衣服穿吗?”

我站在那儿,半天没说出话来。

那天晚上,我躲在厕所里哭了很久。

不是因为一件衣服。

是因为我终于确认了一件事——

在妈妈眼里,我的东西、我的心意、我的一切,都可以随时让给姐姐。

因为姐姐“更需要”。

而我,“反正有别的”。

现在,妈妈死了。

房子给姐姐,存款给姐姐。

留给我的,是遗嘱执行人的身份。

也就是说——

我要帮姐姐办过户,帮姐姐取钱,帮姐姐处理一切麻烦。

然后呢?

然后什么都没有。

这就是妈妈给我的“交代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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